《廉政准则》对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有哪些规定
1、(五)不准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、兼职取酬、经商办企业。
2、禁止脱离实际,弄虚作假,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。
3、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,假公济私、化公为私;
4、禁止讲排场、比阔气、挥霍公款、铺张浪费;
5、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;
6、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;
7、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;
8、二、不准擅离职守、无故脱岗、串岗聊天、迟到早退、上网玩游戏、网上购物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
9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;
10、(一)不准索取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财物。
11、三、不准办事拖拉推诿、敷衍塞责、贻误工作
12、(六)不准在项目评审、行政审批、技术评审和监管执法等活动中,以评审费、验收费和咨询费等隐性变异形式,收受礼品礼金等财物。
13、(七)不准在监管执法中包庇、纵容环境违法行为,严禁在督察检查期间对监管对象态度蛮狠、居高临下、粗暴执法。
14、(三)不准借婚丧嫁娶、子女升学、乔迁新居等名义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。不允许参加有直接管理关系的上级婚丧喜庆宴席。
15、五、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借机敛财,举办婚丧喜庆事宜是否提前报备
16、一、不准拒不执行学校决定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政令不通
17、(四)不准参加以同学会、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违反规定的聚餐活动。
18、(二)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。不允许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,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,一律在职工食堂就餐,并按标准自行支付餐费。
19、(八)不准报销无就餐凭据的差旅费。
20、八方面禁止”是:
21、四、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,任何时间不得酗酒
22、六、不准参与或支持色情、赌博、吸毒、邪教、迷信等活动
23、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,谋取私利;
24、(九)不准参加违反纪律规定、违背公序良俗、有损党员干部职工队伍形象的活动。